非法获利数千万被判无期,威海发布一“套路贷”黑社会性质组织案
东岳客
6月28日上午,套路贷山东省扫黑办召开全省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,非法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,获利海并发布5起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数千社典型案件。
今年以来,判无山东省新侦办涉黑组织3个、期威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、布黑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,性质刑拘犯罪嫌疑人1134人;对30余起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,组织对3起涉黑案件、套路贷17起涉恶案件完成一审审判。非法强力推进追捕“漏网之鱼”专项行动,获利海成功敦促1名潜逃境外多年的数千社涉黑涉恶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。
山东坚持“两个一律”“一案三查”,判无对新立案的期威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深查,对已查结的“有黑无伞”“黑大伞小”案件进行起底复查、回溯倒查。今年1至5月份,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183个,批评教育和处理231人,移送司法机关14人。严格执行涉案财物认定与处置的规定要求,依法、公正、快速、高效处置涉黑涉恶案件财物,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利益链条。今年以来,山东省查封、冻结、扣押涉案资产3699万元。
5起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件中,威海市涉金融放贷领域王建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较为引人关注。
2011年8月,王建与王皓共同出资成立威海大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,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。期间,王建纠集、招募有违法犯罪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王勇志、张学洋等20余人陆续加入该组织,形成了以王建、王皓为组织者、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该组织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,通过发布广告、有偿介绍等方式招揽放贷业务,以组织成员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高息借据、虚假的房屋租赁或买卖协议等,通过故意制造违约、肆意认定违约,将高额“违约金”“利息”累加形成“虚高债务”,导致被害人无力偿还。此时,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威逼诱骗被害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、到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借新还旧、制作虚假银行流水、“转单平账”等,通过一系列“套路”,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。为争抢借贷业务、控制客户资源,该组织还自订规矩、使用非法手段打压竞争者,承揽其他公司的催收业务,扩大该组织在金融借贷领域的影响。
该组织利用在讨债过程中形成的“恶名”,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威慑,致使被害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也不敢通过举报、控告等正当途径维护权益;该组织随意殴打、滋扰他人,聚众闹事,在被害人及其亲属家中、居住小区、工作单位等场所挑衅滋事,手段恶劣,导致多名被害人被打致轻伤,多人的房产被占、家庭破裂,多人被逼远走他乡,多家公司倒闭破产;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对借贷行业形成重大影响,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和他人工作、生活、经营秩序,社会危害巨大。
自2011年至2018年案发,该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90余起,非法获利数千万元。
2018年5月,威海市公安机关一举打掉了盘踞威海7年之久的以王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案系典型的“套路贷”案件,成员众多,案情复杂,社会危害大。2020年11月30日,威海中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,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,分别判处王建、王皓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王勇志等24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二个月、缓刑二年不等的刑期,并处罚金。宣判后,王建等人提出上诉。山东省高院于2021年11月29日二审依法裁定,维持原判。